各学院团委:
根据《关于举办宁波大学第四届大学生公益创业大赛暨“创青春”公益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竞赛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决赛答辩时间及注意事项
1、决赛时间:2015年12月9日 下午1点30分
2、决赛地点:包玉书科学楼11号楼217
3、参加本次决赛以团队为单位,每件作品可有4人参加决赛答辩(参加决赛答辩人员必须为复赛作品申报书上填写人员)。所有答辩人员着装得体上场。
4、为了保证参赛作品的质量,本届竞赛每个学院上报的项目参赛队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指导教师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5、为保证答辩正常有序进行,组委会将于12月9日上午(10点-11点半)在11号楼217进行抽签确定答辩顺序,并按顺序将决赛PPT拷贝至指定电脑并做好调试,请参赛团队严格按照竞赛组委会对PPT版本要求制作PPT介绍材料(能够兼容windows7操作系统的office2010版本)。未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登记并安装测试的参赛作品,组委会将视作不需要使用投影设备处理。
6、参赛团队将《宁波大学第四届大学生公益创业大赛暨“创青春”公益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项目汇总登记表》(附件二)于12月8日前发至组委会邮箱nbdxgycy2015@163.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法学院:邓美玲 87600473,陈思 644641。
共青团宁波大学委员会
宁波大学法学院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