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情况
第十届宁波大学“江兴浩学生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已于4月1日—4月28日完成,共有131项成果参与申报。根据《宁波大学“江兴浩学生科研成果奖”评定办法(宁大政[2014]46号)》学校初步审核后,2018年度的120项学生科研成果满足申请条件,其中论文成果共65项,含在国内A类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收录在SCI、EI、ISTP三大索引的学术论文48项,在国内B类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项,在国内C类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项,在国内D类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8项;专利成果共55项,含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46项。
二、选拔要求
由于2018年学生科研热情高涨,产生成果数量较多、质量较高,已超出奖项设置。根据申报情况,各学院于5月15日-5月26日期间开展初步选拔,选拔结果于学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6日20:00前提交推荐名额汇总表(见附件1)至邮箱nbukjxh@163.com进入校级答辩,校级答辩将于5月27日-6月2日期间开展,形式与院级选拔相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现对学院选拔作出以下通知:
(一)、选拔对象
高级别成果:1、在国内A类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收录在SCI、EI、ISTP三大索引的学术论文;3、发明专利。高级别成果汇总表详见附件2。
(二)、选拔形式
成果的第一作者进行答辩(5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
(三)、评委选择要求及评审内容
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参与评审,成果的指导老师、参与者不可参与评审;评审内容可包含但不限于成果研究目的、研究过程、实用价值、答辩者陈述情况等方面。
(四)、名额分配
学院 |
名额(项) |
材料化学与工程学院 |
13 |
海洋学院 |
2 |
海运学院 |
1 |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
1 |
建筑工程与环境学院 |
1 |
科技学院 |
2 |
食品与药学学院 |
2 |
体育学院 |
1 |
物理与技术学院 |
1 |
信息与工程学院 |
1 |
阳明学院 |
5 |
医学院 |
3 |
总计 |
33 |
附件1:推荐名额汇总表
附件2:高级别成果汇总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校团委:姚小斌:889086,潘闻曦:557505
宁波大学学生科研管理工作小组
(团委代章)
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