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建设方案》宁大政办〔2016〕10号文件精神和2016年首批创新创业驱动中心建设基本情况,创新创业学院将开展首批创新创业驱动中心建设中期检查和2017年第二批创新创业驱动中心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1. 4月27日,创新创业学院发布通知;
2. 5月10日前,首批创新创业驱动中心单位提交本中心建设工作中期报告,中期报告3000字内、主要描述中心建设情况和下一阶段主要规划,并附主要建设成果清单;
3. 5月11日-15日,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人进行实地走访,主要检查:
1)驱动中心场地、经费、人员等配置情况;
2)标志性成果获得情况;
4. 5月16日-20日,召开驱动中心建设工作中期汇报会;
二、增补申报工作安排
1. 4月27日,创新创业学院发布通知;
2. 5月26日,增补学院提交《宁波大学创新创业驱动中心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3. 6月1日—8日,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进行书面评审和实地考察;
4. 6月9日—16日,创新创业学院对通过评审的单位进行公示;
5. 创新创业学院对通过公示的单位进行挂牌。
6.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hujuyang@nbu.edu.cn,纸质材料交到创新创业学院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黄庆苗楼509),联系人:胡巨洋;联系方式:660229/87600103。
宁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17年4月27日
附件:
1. 宁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中期检查报告表;
2. 宁波大学创新创业驱动中心申报表;
3. 宁波大学创新创业驱动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