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1年大学生职业技能学分认定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学分认定管理规定》(宁大政[2010]216号)和《宁波大学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管理办法》(宁大政[2010]212号)的要求,经相关学院确认,学校审核确定,现将2011年宁波大学大学生职业技能学分可认定的项目予以公布,认定时段:2010年12月15日至2011年12月31日。请各学院通知本院所有学生,按公布的项目进行职业技能学分申请与认定。未列入当年认定范围的项目,原则上不予认定技能学分。
2010年12月15日以前所参加的职业技能培训活动或取得职业技能项目证书等,仍按《关于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决定》宁大政[2007]99号的有关规定认定职业技能学分。
附:2011年宁波大学大学生职业技能学分认定项目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