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届本、专科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方式
作者:jiangshijie | 来源: | 时间:2012-03-09
2012届本、专科毕业生创新创业学分申请方式:
l 创新学分、素质学分认定:
认定部门:团委
l 创业学分认定:
认定部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地点:黄庆苗楼411室
联系电话:562033(短号)
l 技能学分认定:
认定部门:继续教育与培训处
认定流程: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认定时间:周一、二下午,周五全天
地点:黄陈月莉楼401室
联系电话:87609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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