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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宁波大学创新创业驱动中心 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gaominghui | 来源: | 时间:2016-05-24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创新创业能力,逐步形成创新驱动、人才培养、成果孵化、创业实践的良好创新创业运行体系,发挥高校创新创业驱动器的重要作用,根据《宁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建设方案》宁大政办〔2016〕10号文件精神和第六轮学院聘期任务,现发布宁波大学创新创业驱动中心建设申报通知。

一、创新创业驱动中心定位

宁波大学创新创业驱动中心是学校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实践孵化平台,旨在促进学生科研创新、学生自主创业、创新成果转化创业项目这三方面的全面驱动和成果产出。

通过驱动中心的建设,扶持和打造一批形式多样、成果显著、示范辐射效应明显的院级创新创业实践孵化基地。通过基地的驱动和引领,建成一个涵盖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群,依托中心建设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孵化一批科研成果和团队,建成一批学生自主创业实体。

二、创新创业驱动中心主要职能

宁波大学创新创业驱动中心要按照“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反哺创新”的要求,健全中心管理制度,建立高效、规范的运行机制,通过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激发、能力培养、实践训练、培育孵化工作,营造优良创新创业氛围,为全面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和促进创新创业成果的产出提供保障。其主要职能如下:

1. 强化政策保障:贯彻落实学校各部门创新创业工作扶持政策,制定适合本中心实际的各项政策,为中心内的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或团队争取各项资源,提供场地保障、经费支持,促进创新项目成果的产出及创新成果向创业项目的转化。

2. 开展创新创业训练:根据建设目标要求,利用各类平台开展创新创业训练,面向学生做好创新实践、学科竞赛、创业实践等训练工作,通过设立“学生科研训练基地”、“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和“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营”等形式,加强对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

3. 深化指导服务:立足学院学科、专业建设,组建优秀的指导力量和管理队伍,开展各类创新创业教育和指导服务工作,依托地方和产业将创新创业驱动中心打造成集专业性和区域性为一体的创新创业服务高地。

4. 强化学科交叉、专业融合:建立跨学院、跨学科专业的工作机制,搭建各类合作平台,满足项目团队发展过程中跨学科、多专业的需求,切实推进创新性人才的培养。

5. 助推市场开拓:构筑创新创业项目、团队互动交流、项目产品推介、信息共享、创新创业转化反哺平台,提供相关科技和产业信息,依托中心资源协助项目和团队开展经营策划、市场开拓、项目对接等活动,促进创业成功率。

6. 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学校创新创业学院组织的创新创业相关活动,建立中心信息沟通机制,根据要求及时上报中心项目和企业运营情况等数据。加强中心组织建设,积极引导项目或团队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三、创新创业驱动中心建设目标

宁波大学创新创业驱动中心紧密围绕“现代海洋学”、“电子信息通信”和“生命与健康”三大学科群建设,结合艺术设计、电子营销、软件设计等跟地方经济紧密结合的学科、专业,立足学科特色及地方产业建立10个创新创业驱动中心。驱动中心作为学院聘期任务由学院申报实施,每个中心建设周期为3年,具体建设目标如下:

(一)形成高效规范的运作机制

组织机构完善,制度保障有力,充分调动校内外资源,特别在引导师生参与创新创业工作和学生创新成果产出与转化方面提供切实的保障和促进机制。

(二)产出高质量的创新创业成果

1. 周期内形成一定影响力的标志性科技创新成果不少于5项,标志性科技创新成果主要包括以下几类(5项成果中须有下列2 类以上成果):

(1)获得国家级“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比赛三等奖以上奖项;

(2)获得A类学科竞赛国家特等奖或一等奖;

(3)本科生发表SCI、EI、MEDLINE、CSCD等收录期刊及B类以上期刊、人文社科二级核心期刊;

(4)本科生获得国家授权职务发明专利并成功转化。

2. 培养创新创业团队不少于15支;

3. 孵化创业企业不少于5家;

4. 三年累计总产值不低于300万;

5. 实现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融合,吸纳非本院学生参与创新创业团队人数不低于团队总人数的30%。

四、创新创业驱动中心申报

宁波大学创新创业驱动中心面向全校选拔,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实施。

(一)申报周期:

1. 创新创业驱动中心一般每3年申报一次,每次选拔不超过10个。

2. 学院为实施主体,一般于每一聘期初设立,聘期结束前考核验收。聘期中开展1-2次建设情况检查。

(二) 申报要求:

1. 具有较强学科、专业基础,紧密结合地方产业发展需求,有鲜明的特色;

2. 已拥有初步的工作机制及一定数量的创新创业团队、工作成果;

3. 具有完善的机构设置,充分强化学院教学、科研、地方服务等职能,明确职责,加强校内外资源的有效整合;

4. 具有较强师资指导力量,建立校内、校外导师队伍均不少于10人,且结构合理(具有跨学科、跨专业指导教师团队者优先);

5. 具有专项工作经费,学院原则上每年投入不少于3万元;

6. 具有固定的开展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的工作场地,一般不少于100平米;

7. 有合理的建设规划,在中心建设期内可以达到建设目标。

(三)申报流程:

1. 创新创业学院发布通知;

2. 各学院提交《宁波大学创新创业驱动中心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3. 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进行书面评审和实地考察;

4. 创新创业学院对通过评审的单位进行公示;

5. 创新创业学院对通过公示的单位进行挂牌。

(四)本次申报安排:

1. 具体的申报时间:即日起至6月8日;

2. 申报表在创新创业训练网站、宁波大学学工网下载;

3. 申报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hujuyang@nbu.edu.cn,纸质材料交到创新创业学院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黄庆苗楼411),联系人:胡巨洋;联系电话:660229/87600780。

宁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16年5月24日

提交会员:gaominghui | 浏览次数: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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