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时代背景下,为更好地服务于创业者和创业团队,学校拟在宁波大学创业联合会的基础上,在各个学院成立联合会分会(或创业服务部),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部门
学院创业辅导员任创业联合会分会(或创业服务部)秘书长,实行学院和学校双重领导。
二、机构建制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院内已有的创业服务学生组织基础上组建创业联合会分会(或创业服务部)。视实际业务需要,设置相应职能部门。
三、职能任务
1. 在创业辅导员指导下,组织开展学院内的创业文化活动,营造创业氛围;
2. 配合宁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开展创业相关活动;
3. 做好服务创业者和创业团队的其他工作。
四、要求
请各学院于3月30日前完成组建工作,将信息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创业联合会邮箱(chuangyelianhehui@yeah.net),纸质表递交至黄庆苗楼402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联系潘同学(15058440031/533640)。
六、附件
附件1:宁波大学创业联合会部门设置及职能分工
附件2:宁波大学创业服务组织人员信息登记表
宁波大学创业联合会
2018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