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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首批宁波大学创新创业驱动中心建设周期目标考核和第二批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 来源: | 时间:2018-11-15

关于开展首批宁波大学创新创业驱动中心

建设周期目标考核和第二批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建设方案》宁大政办〔2016〕10号文件精神和创新创业驱动中心建设基本情况,创新创业学院将开展首批创新创业驱动中心建设验收和第二批创新创业驱动中心中期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首批建设周期目标考核工作安排

1.考核对象:2016年首批立项的宁波大学创新创业驱动中心

2.考核内容:根据中心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场地、经费、人员等配置情况,运营机制以及中心建设主要成果等)评定考核等次(优秀、合格、不合格)。

3.进度安排:

时间

事项

11月14日

发布通知

11月30日前

提交《宁波大学创新创业驱动中心建设周期总结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12月中上旬

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以书面形式公布考核结果

4.递交材料:

1份《宁波大学创新创业驱动中心建设周期总结报告》;

1份创新创业驱动中心建设成果清单及佐证材料;

1份创新创业驱动中心主要活动清单及多媒体材料(照片、视频单独打包);

1份创新创业驱动中心媒体报道清单及佐证材料。

二、第二批中期检查工作安排

1.检查对象:2017年第二批立项的宁波大学创新创业驱动中心

2.检查内容:检查中期建设情况,主要包括场地、经费、人员等配置情况,运营机制以及建设中期成果。

3.进度安排:

时间

事项

11月15日

发布通知

11月30日前

提交《宁波大学创新创业驱动中心中期检查总结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

12月中上旬

组织材料审核、专家评审,以书面形式公布检查结果

4.递交材料:

1份《宁波大学创新创业驱动中心中期检查总结报告》;

1份创新创业驱动中心主要活动清单及多媒体材料(照片、视频单独打包);

1份创新创业驱动中心媒体报道清单及佐证材料。

三、联系方式

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qijiachao@nbu.edu.cn,纸质材料交至创业指导中心(黄庆苗楼402办公室),其中梅山校区递交至师生事务大厅17号窗口。

未尽事宜,请联系戚家超(15869025756/655756)。

 

附件:

1. 宁波大学创新创业驱动中心建设周期总结报告;

2. 宁波大学创新创业驱动中心中期检查总结报告;

    3. 宁波大学创新创业驱动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宁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018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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