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5月25日,浙江省教育厅公布了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评选结果,宁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被浙江省教育厅评选为“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这是宁波大学继获评教育部“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和教育部“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后的又一殊荣。本次评选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高校建设创业学院的意见》的要求,通过学校申报、入围评选、实地考察以及社会公示,仅遴选34所学校,包括21所本科院校和13所高职院校。
宁波大学此次入选“浙江省普通高校示范性创业学院”,是对学校创新创业工作的再次肯定和鼓励。宁波大学创新创业学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增强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同时结合学校自身发展规划、办学特色、学科及专业优势以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以“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精神,积极打造创新创业教育的高校样板。